做好商标查询工作的益处

咨询服务热线:17732605906

产品分类

联系我们

  • 云南瑞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王经理
  •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做好商标查询工作的益处

做好商标查询工作的益处

作者:云南瑞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8-02 08:42:25

国家对创业的激励政策和支持力度越来越大,这使得更多的人在创业浪潮中投资变得更加困难。对他们来说,自己创业、自己创业更加困难。如何才能在充满不确定性的经济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答案是拥有自己的品牌,这是消费者对企业的认可。好品牌先有好品牌,好品牌是无形资产,是企业竞争中的利剑。有些人可能对此有疑问。既然昆明商标注册这么好,个人能注册商标吗?根据现行商标法的规定,个人可以注册商标,因为注册商标的原则是先注册的原则,导致近年来商标注册事件频繁发生。

对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的新政策“自然人申请商标注册注意事项”规定,以自然人名义申请商标是不可能的,个人想再次申请商标,需要什么方式进行注册?需要申请注册商标的个人,必须先不是自然人,而只有个人营业执照。取得营业执照后,可以注册商标。无营业执照的个人可以委托专业商标注册机构代为办理营业执照。

取得营业执照后,可以申请商标注册。申请材料:商标图案(需要颜色保护的,提供彩色版)、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扫描件、个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联系人、电话、收件地址、邮编材料齐全后,可以办理商标注册。首先,可以到商标局办理具体手续:商标查询,这是商标注册的一个重要过程。

做好商标查询工作,可以提高商标注册效率,个人可以在中国商标网查询提交商标申请。根据申请人的不同,商标申请也会有所不同;企业名称申请注册的,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在营业执照复印件上加盖公章;个人名称申请注册的,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申请商标的,应当以商标审核的形式对本单位的商品/服务进行分类,审核结果分为受理通知书、更正通知书三种,拒绝通知。-商标实质审查公告期为三个月。

在此期间,任何人都可以对商标提出异议-签发证书除到商标局办理商标注册外,还可以委托专业机构办理。类似的商标查询非常专业。委托一家专业代理机构,拥有一支强大的专业团队,可以提高注册商标通过的概率,避免浪费时间。因此,个人可以注册商标。如果他/她想成为自己领域,他/她必须拥有自己的商品商标,这样他/她才能得到消费者的更好认可,获得更好的市场效益。

我们通常在帮助注册商标的客户服务时,提到最多的就是先查询近似商标,要知道如果在同类别或就近似类别有近似商标的,昆明商标注册成功率就会随之下降。那么我们一般都怎样判定近似商标的呢?知识产权小讲堂今天就开课和大家聊聊。

商标近似指的是注册申请文字商标、图形商标和立体三维商标时,与他人在先注册的商标在一定程度上近似,比如说商标文字字形、读音、含义、颜色构成、组合方式等等。要知道注册商标是区分其他同行或者竞争对手的显著标识,如果与他人近似或者相同则发挥不了商标的作用,注册商标时发现近似商标的话商标评审委员则会审核不通过,进行商标驳回。

判定商标与商标之间的近似原则,就是这两个商标如果使用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容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是否会产生误认。

因为商标分为文字商标、图形商标、组合商标和立体三维商标等等,本文仅针对较为常用申请注册的商标近似情况为大家阐述。

1、文字商标审查时,以下近似情况容易误导消费者对商品或服务来源产生混淆的都会被判定为近似商标。

(1)中文商标的汉字构成相同,但是字体或设计、注音、排列顺序不同的;

(2)商标由相同外文、字母或数字构成,仅字体或设计不同;

(3)商标由两个外文单词构成,仅单词顺序不同,含义无明显区别;

(4)中文商标由三个或者三个以上汉字构成,外文商标由四个或者四个以上字母构成,仅个别汉字或字母不同,整体没有含义或者含义没有明显区别的;

(5)商标文字字形近似、读音相同、整体外观近似的;

(6)商标文字由字、词重叠而成;

(7)外文商标仅在形式上发生单复数、动名词、缩写、添加冠词、比较级或最高级、词性等变化,但表述的含义基本相同;

(8)商标是在他人在先商标中加上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型号、某些表示商品生产、销售或使用场所的文字、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文字等情况的;

(9)商标是在他人在先商标中加上起修饰作用的形容词或者副词以及其他在商标中显著性较弱的文字,所表述的含义基本相同;

(10)两商标或其中之一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相对独立的部分构成,其中显著部分近似的;

(11)商标完整地包含他人在先具有一定知名度或者显著性较强的文字商标。

2、图形商标审查时,以下近似情况容易误导消费者对商品或服务来源产生混淆的都会被判定为近似商标。

(1)商标图形的构图和整体外观近似;

(2)商标完整地包含他人在先具有一定知名度或者显著性较强的图形商标。

3、组合商标审查时,以下近似情况容易误导消费者对商品或服务来源产生混淆的都会被判定为近似商标

(1)商标汉字部分相同或近似、商标图形部分近似;

(2)商标外文、字母、数字部分相同或近似;

(3)商标中不同语种文字的主要含义相同或基本相同;

(4)商标文字、图形不同,但排列组合方式或者整体描述的事物基本相同,使商标整体外观或者含义近似。

《昆明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于1957年6月15日在法国南部城市尼斯签订,1961年4月8日生效。尼斯协定的成员国目前已发展到43个。我国于1994年8月9日加入了尼斯联盟。尼斯协定的宗旨是建立一个共同的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体系,并保证其实施。目前,国际分类共包括42类,其中商品34类,服务项目8类,共包含一万多个商品和服务项目。申请人所需填报的商品及服务一般说来都在其中了。

不仅所有尼斯联盟成员国都使用此国际商标分类表,而且,非尼斯联盟成员国也可以使用该国际商标分类表。所不同的是,尼斯联盟成员可以参与分类表的修订,而非成员国则无权参与。目前世界上已有一百三十多个国家和地区采用此分类表。我国自1988年11月1日起采用国际分类,至今已有八年多了。

从这八年的情况看,采用国际分类是成功的,大大方便了商标申请人,更加规范了商标主管机关的管理,密切了国际间商标事务的联系。尤其是1994年我国加入尼斯协定以来,我们积极参与了对尼斯分类的修改与完善,已将多项有中国特色的商品加入尼斯分类中。尼斯分类表一般每五年修订一次,一是增加新的商品,二是将已列入分类表的商品按照新的观点进行调整,以求商品更具有内在的统一性。我们目前使用的分类表是1997年1月1日起实行的第七版。

尼斯分类表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按照类别排列的商品和服务分类表,一部分是按照字母顺序排列的商品和服务分类表。按照类别排列的分类表将商品和服务按照1-42类的顺序排列。每类有一个类别号和标题,每类的标题概括了本类所包含商品的特征及范围,最后列出了本类包括的所有商品或服务项目,每项商品或服务均有一个顺序号,以便查找。

(1)、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变更昆明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它注册事项的,应当向国家商标局提交变更申请书。”“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或者地址的,商标注册人必须将其全部注册商标一并变更;未一并变更的,视为放弃变更申请,商标局书面通知商标申请人。”

(2)、另据《商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使用注册商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一)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二)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三)自行注册商标的;(四)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

(3)、倘若有他人申请贵公司商标三年停止使用而对贵公司商标提出撤销申请,商标局所有相关的商标文件都会通过商标注册证书上的地址邮寄给贵公司,如由于未及时向商标局申请变更名义或地址,商标局的文件将不能送达贵公司,贵公司的商标有可能因此而被撤销(已有因此原因商标被撤的先例)。


 

最新文章

版权所有:云南瑞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QQ/微信:1766534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