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公司专利申请要注意哪些细节?
商标有三种形式:文字、图形和组合。与这两种商标相比,文字商标更简单易记,因此也受到商家的高度赞扬。无论何种形式的商标,其注册都需要经过一个过程。如果你想注册一个文字商标,该怎么办?注册文字商标,首先要检查是否有相同类型的注册商标,如果有相同或相似的商标,则不能注册。下一步是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可以根据需要到商标局办公厅提交申请表和其他补充材料。您可以委托有资质的商标代理机构代为办理。你只需要根据代理人的要求准备申请材料。
审查:商标局收到商标申请材料后,首先审查有关材料是否正确、完整,费用是否足额缴纳。如有缺件,通知申请人在30天内补齐。检查:商标局将检查相关商标是否具有重要意义。主要通过检索、分析、比较和必要的调查,检查注册商标是否符合中国商标法律法规的注册规定。大约一年了。
(一)初审公告:实质审查合格后,由商标局发布初审公告。
(二)部分驳回和公告:部分注册商标申请不符合要求的,予以驳回,另一部分予以公告初审。
(三)不予公告:根据商标法的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违反禁止、禁止条款或者与他人以前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局不予受理,不予公告。
(四)商标一词具有形、音、义,分别用来感知眼睛,能直观地传达信息,便于称呼;
(五)单词昆明商标注册的成功率相对较高,因为单词商标的查询相对容易,而且可以提前避免与其他商标的相似度,所以通过考试的概率相对较高。
缺点:
一、由于语言和地域的影响,当地人很难记住和识别一些文字商标,这也是国际品牌普遍为东道国重新注册当地文字商标的原因;
二、有些只能理解的意思难以表达,通过图形更容易传达,而文字和商标则缺乏这样的表达。思明网收集了大量来自不同领域和行业的商标。随着人们对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增强,许多人对商标的认识不足。对于非专业人士来说,这很正常。希望小四整理出来的文章能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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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商标注册不复杂,但是在注册过程中会遇到各种问题,就像商标申请人考虑选择注册文字商标还是图形商标?那这两种商标到底有什么区别吗?各有什么优缺点?现在正式的来解答一下这个问题。
图形商标图形商标,是指仅由图形构成,使用在商品或服务上的标志。图形所能取材的范围很广泛,既可以是拟物化的具体事物,也可以是扁平化的图标、符号。图形商标最主要的特点就是生动形象、便于识别与记忆。不仅如此,好的图形商标甚至还能传递企业文化,赢得客户认可。但其缺点也显而易见,就是不便于称呼和描述。文字商标文字商标就是指由汉字、字母、数字或其他文字构成,使用在商品或服务上的标志。
与图形商标相比,文字商标最主要的特点就是便于称呼和描述。由于文字信息的传递明显易于图片信息,所以文字商标的传播成本也更低,甚至某些好的文字商标已经转变为我们的日常词汇了。文字商标可注册为图形商标吗?文字商标的字体可以是印刷体、书写体或美术体,有些文字商标的字体极富艺术感,就会更接近图形。当文字的字体更趋向于图形而脱离文字本来面目的时候,就成为了图形商标。
有的商标申请者得知心仪的文字商标已经被他人注册,就找位设计高人帮忙设计成图形商标,从图形商标中依稀能辨认出文字,最后商标以图形的形式通过了商标局的审查。虽然这样的案例屈指可数,但这却能看出文字商标和图形商标的界限并非泾渭分明。图形商标和文字商标优缺点总结为了让大家更清晰、全面地了解图形商标和文字商标的优缺点,总结了以下内容:图形商标的优点1、直观、形象、富有感染力,有助于公司实施差异化的品牌战略;2、不受语言、地域等限制,更利于公众识别与记忆。
图形商标的缺点1、与文字商标相比不利于称呼与传播;2、图形商标的查询难度较大,与文字商标相比,注册成功的概率相对较低。文字商标的优点1、文字商标同时具有形、音、意,分别用于感目、感耳、感心,能直观的传达信息,便于称呼;2、文字商标的注册成功率较高,因为文字商标查询相对容易,可预先避免与其他商标相似,故通过审查的概率相对较高。文字商标的缺点1、受语言、地域影响程度较大,如外国文字的商标就更难被当地人记忆和认知,这也是国际品牌一般都会再针对东道国。
重新注册当地文字商标的原因;2、某些只可意会难以言明的意义,通过图形更容易传达,而文字商标在这类表达上有所欠缺。建议:图形商标与文字商标的选择应当取决于公司的主营业务,一般而言,大众消费品更应该采用较为活泼的表现形式,图形商标或图形与文字的组合商标就是不错的选择,而小众消费品则需要根据目标客户的品味与喜好作出选择。
就设计趋势而言,文字商标越来越受到青睐,因为便于称呼和传播,单纯的图形商标则少之又少。我们建议商标申请人同时申请图形商标和文字商标,由于文字商标申请的成功率较高,商标申请人可先申请文字商标作为防御之用,待图形设计完成后再继续申请图形商标。不少创业者为了降低成本,直接从网上下载商业字体用于商标注册。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多数商业字体是禁止商业用途的,一旦被字体公司起诉,可能面临上万元的赔偿。在国家不断加强版权保护的今天,每一位创业者都应当具备版权意识。
商标法认为整体或主要部分具有市场混淆的可能性的,可以认定构成近似。可见最高人民法院认可混淆是一种可能性,而不是某个确定的事实。昆明商标注册是否会在消费者中造成混淆一直是商标争议或侵权诉讼中需要争论的一个问题,例如,某些被诉侵权方会要求对方提供产生混淆的证据来支持造成混淆的主张,有些行政决定书或判决书中甚至会有两个商标近似但不会造成混淆的结论。如此种种,均把混淆作为一个确定的事实来看待,必须要证明其事实的发生才能成立。
而根据最高院在本判决确立的原则,混淆是一种可能性,只要他人使用了注册商标中最具显著性的构成要素,从而容易使消费者认为两者在来源上具有特定的联系,便可以推定成立混淆,无须事实的举证。在自由裁量的范围之内谋求公正的原则,在自由裁量的范围之内力求体现公正是整份判决书所体现出来的一种司法审判的精神。而公正不仅仅包括案件本身的程序公正、实体公正,还包含了社会效益的公正。
无论是从一个国家设立审判机关的目的来看还是从当事人走进法院的目的来看,实现公正都是司法审判的最终目的。在坚持法律原则的前提下,在法官可以自由裁量的范围之内,应更多关注审判公正的体现。法律的规定不是尽善尽美的,难以面面俱到。而侵权人的侵权方式也是千变万化、层出不穷的,总是绕着法律的界限在试探着审判者的底线。如果审判只是围绕是法律的条文本身来兜圈子,而忽略了立法的本意和社会效益的公正,难免落入侵权人设计好的圈套之中。
在商标注册侵权案件中更是如此,侵权人在设计侵权商标的时候就已经考虑到法律的规定和它的界限,并设法规避法律。最高院的判决表明,法院的判决不仅仅要适用法律正确,而同时要关注社会的效益和公正,使恶意方受到应有的评价和制裁。
长城商标是否具有显著性。商标的显著性可以分为原始显著性和嗣后显著性。从原始显著性看,长城商标由于其构成要素中的文字和图形均为公众所熟知,并被较多地使用,似乎并不具有独创性。但是将长城的文字和图案以及英文同义词组合在一起,昆明商标注册在葡萄酒商品上使用却是原告独特的创意,并且在近20多年的使用中,由于原告的大量资金投入和质量管理水平的提高,原告所形成的稳定的市场占有率已经使长城商标产生了足够的显著性。
在葡萄酒市场中,长城商标和葡萄酒的关系已经可以使消费者产生固定的联想,长城商标的区别和指代作用非常明显,其显著性已经无可争议地产生。在中国,有许多商标都是嗣后才获得显著性的,例如,中华、红旗,这些商标采用的也是公众熟知的标志性文字,但是由于在核定商品上注册的独特创意并且经持续使用,商标注册之后同样获得了显著性。因此,认为长城商标不具有显著性的观点显然是没有合法依据的。被侵权商标的市场知名度。
长城商标的市场知名度也是无可争议的,否则,在短短的几年中,国家商标局不会驳回200多个带有长城文字及图形的商标注册申请。中国商标保护的实践表明,当一个商标被核准后在使用中,被以各种方式申请注册的情况越多,反过来证明该商标越是具有知名度,其被保护的记录越多也越能证明其知名度,其市场占有量越大也能够证明其知名度。而长城葡萄酒商标具有以上所有证明其知名度的要素,其具有的市场知名度当然无可争辩,国家工商总局认定其为驰名商标就是最好的例证。在考虑上述因素的基础上,考虑被侵权商标和涉嫌侵权商标的构成要素是否相同或相似。
对于商标构成要素的比较不能脱离被侵权商标的显著性和市场知名度,否则这种比较就是机械和不科学的。商标的构成要素在商标中对于显著性的影响作用是不同的,对于具体的商标构成,一般需要分析每一个要素对于商标显著性的影响,即在由多个文字或者文字和图案组合构成的商标中,需要进行显著性的分析。就本案而言,长城商标是由长城文字、长城图案和英文的GREATWALL所共同构成的,但是这三个要素均指向了长城,无论怎样看,其显著性都落在了长城上,所以在原告的长城商标的构成要素中,文字、图案和英文的作用几乎是相同的,长城文字因为读起来上口而显著性尤显突出。被告使用的嘉裕长城及图商标也是由文字和图案构成,就两者的整体构成比较,具有一定的区别。
但是嘉裕长城及图的构成要素中,显著点同样落在了长城上,无论从文字还是从图形,消费者联想到的还是长城而不是嘉裕,这也是无可争议的,被告对此也并不否认。而长城商标中,长城文字的显著性和市场联想性正是由原告创造的。如果被告使用嘉裕长城及图的行为被法律认可,两个商标的显著性又一致,在市场中被消费者混淆的可能性极大,后使用包覆他人商标显著性要素构成商标的行为人无疑将免费利用在先获得商标注册所有人所投入的人力和物力,破坏长城商标已经在消费者中形成的指代和联想功能。
正是基于这一点,最高人民法院在《司法解释》中明确规定,判定商标的相似性应当考虑市场的知名度和商标的显著性,而不是仅就商标的构成要素进行考虑。北京嘉裕公司的嘉裕长城及图商标使用了中粮公司长城牌注册商标中最具显著性的文字长城作为构成要素,将易于使相关公众产生市场上的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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