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昆明商标注册的那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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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昆明商标注册的那些事

作者:云南瑞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0-12-27 08:57:44

随着国家对于创业的政策不断放宽,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创业大军,开始了自己的创业生涯,越来越多的中小型企业成立,使得昆明商标注册日益趋热,那关于的这些你都知道吗?

一、商标注册的好处:1、商标具有区别商品或效劳出处的效果,引导消费者认牌购物或消费。2、商标推进生产者或经营者不断提高或稳定商品或效劳的质量。3、商标是公司品牌的根底,有利于商场竞赛和广告宣扬,是公司诺言和质量的标志。4、商标是公司的无形资产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5、商标是请求国家免检、省市名牌、驰名商标、质量认证的前提条件。

二、商标注册的方式:汉字商标、图形商标、英文商标、组合商标

三、商标不注册的危害性:第一未注册商标是不受法律维护,不能有效地运用现代宣扬手法参加竞赛。由于该商标假如被别人运用,法律并不对该商标供给维护,所以别人将无偿地享用公司辛苦创始出来市场,公司的商场份额和经济利益因此遭到危害。第二,公司商标假如被别人抢先注册,就不能持续运用该商标了。由于假如持续运用,就侵犯了别人的商标注册专用权,所以主张贵单位进行商标的全部维护。

四、商标的功能:

首先,商标具有商品识别功能。它是商标最初始的,也是最基本的功能,甚至在历史上被认为是商标独一无二的功能。试想商品上没有商标,消费者就无法知悉商品的生产者,就无法将不同生产者所提供的同一种商品区分开来。举例来说,大多说消费者在购买运动产品时,首先想到的就是李宁、耐克、安踏等世界知名品牌,但如何对这些品牌的产品进行区分呢?这就需要商标识别功能发挥作用。

其次,商标注册具有品质保证的功能,即同一商标所表彰的商品或服务具有同样的品质。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国际贸易日益频繁,跨国公司的规模和数量都在不断壮大。同一商标所标识的商品可能完全来源于不同的国家,即使在同一国家,也可能来源于不同的制造商。经营者为了维护自己的商品声誉就要努力保证使用同一商标的商品或服务具有同一品质。这就是为什么消费者购买商品时,不是看商品的生产地或制造商,而是看商品的商标的原因。就像我们购买手机,不看手机在哪个地方生产,而是看手机品牌是诺基亚、三星,还是摩托罗拉。如果不是知名品牌,大多数消费者不会购买,商标使这些商品成为众多消费者追逐的对象。

再次,商标是企业的无形资产。无形资产不仅是竞争的武器,更是企业长久收益的来源。当今世界上许多著名的跨国公企业都是靠无形资产竞争,靠无形资产获取收益。

商标续展确实比重新注册贵一些,但是省了大把时间啊。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12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内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商标局对商标续展注册申请审查后,核发商标续展证明,不再另发商标注册证,原商标注册证与商标续展证明一起使用。

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3)委托代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4)注册证复印件(5)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商标续展的重要性很多商标权利人,认为商标续展的费用比重新申请贵很多。

殊不知,续展只是审查主体资格的形式要件,而不用进行实质审查阶段,就可以延长商标专用权10年。而商标重新申请一样的,等同于新申请。除了进行形式要件审查外,还要进行实质审查。所谓实质审查,就是将申请商标与商标库里的商标进行对比,在先有相同或者近似的,将会被驳回,从而丧失了商标权。

有的申请人没有在商标续展及宽展期内提交延长专用权利时间的申请。过了以为重新申请就可以了,其实犯了很严重的错误。因为,好的商标不知有多少人想用,也许正因为这一步,而把商标权利拱手相让,造成了不可弥补的损失,然后周转花高价钱买回来,而且重新注册商标的时间要比续展的时间周期长。

根据(专利法)的规定,我国的专利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三种类型的专利在保护对象、授权难度、权利稳定性等方面均有所不同:

(1)在保护对象方面,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是设计;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是技术方案,进一步而言,发明专利保护的技术方案包括产品和方法,而实用新型专利只保护产品,并且该产品必须是具有形状、构造的产品,例如对于形状不确定的粉墨或者化合物,就不能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只能通过发明专利进行保护。

(2)授权难度不同。发明需要经过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初步审查和实质审查两个阶段;而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通过初步审查后即可获得专利权。

(3)权利稳定性不同。由于发明专利是经过初步审查和实质审查两个阶段才可以获得授权.所以权利的稳定性相对来说,比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要稳定。

如果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的内容涉及国防利益需要保密的,那么该专利申请就不是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而应该向国防专利机构申请,之后由国防专利机构受理并进行审查。如果申请人将涉及国防利益的专利申请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获得受理,那么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将该专利申请移交给因防专利机构进行审查。

然而,国防专利申请虽然由国防专利机构受理并审查,但是,授予国防专利权的决定确实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并公告。也就是说,不是所有的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都是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但是所有的专利权授予郁是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深入实施国家商标注册战略,不断提升区域整体竞争力,依据《泛珠三角区域工商行政管理合作协议》,经九省(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

一、合作宗旨为进一步做好商标战略实施工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任务要求,参加合作的各方成员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服从地方性法规,在各省、自治区党委、政府领导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指导下,坚持统筹规划与突出重点相结合,通过在区域范围内开展一系列活动,推进国家商标战略实施,加强区域内各相关部门间合作,互相借鉴当地有益经验,促进区域商标事业的发展,更好地促进区域经济的繁荣与发展。

二、合作内容

(一)开展商标业务知识培训活动。在泛珠三角区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开展针对各协作成员方商标工作人员的商标注册业务知识培训工作,各协作成员方依照区域工作小组组长的统一安排部署,轮流主办涉及不同主题的商标业务培训班,非主办方须积极参加,并根据需要配合主办方工作。

(二)建立区域间工作信息交流机制。加强泛珠三角区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实施商标战略工作信息交流,建立信息交流长效机制。各协作成员方应根据工作实际,主动将各单位引导商标注册、商标监管维权等日常工作中取得的成效及其他专项工作成功经验编制成简报,向各协作成员方发送,实现区域间商标工作信息共享。每年举办一次商标工作经验交流座谈会,各协作成员方在本系统中推荐工作能力突出、业务知识过硬的先进集体代表或个人参加,对实施商标战略过程中取得的经验、遇到的问题进行研讨、交流。

(三)强化区域间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活动的协作。各协作方及时将涉及在其他成员方发生的重大商标案件发往相关成员方商标监管机构,互相沟通案情,及时备案处理。并充分发挥泛珠三角区域商标保护协作网等商标执法区域协作网功能,定期开展区域内协作活动,协调指导跨区域执法行动,提高区域协作执法效能。通过区域间商标执法的协作,达到准确、高效处理疑难问题的良好效果。

三、合作要求

(一)为做好当年年主题的有关工作,成立泛珠三角区域工商行政管理商标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组长由当年承办泛珠三角区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联席会议的省(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分管(负责)商标工作的领导担任,组织并负责召开有关深入实施商标战略的联席会议,各成员方就合作事项相互沟通,达成共识。

(二)各协作成员方按照合作协议要求,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深入实施商标战略的区域合作列为重要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地的实施意见和具体措施。本协议于2012年12月6日在海口签署,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九份,成员单位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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