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企业都比较重视昆明商标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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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企业都比较重视昆明商标注册

作者:云南瑞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0-06-17 08:20:33

随着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企业对商标的作用认识越来越全面,因此也加强了对商标的重视程度,现在大型企业都比较重视昆明商标注册、商标使用问题,但是中小型企业的品牌意识不够强,其品牌战略使用较少,因此在进行商标注册申请时并不知道办理流程和需要准备的材料,也不明白进行商标注册时应该自己的名称、头像是否能用来注册商标。代办商标注册多年,有丰富的知识产权办理经验,小编现在就为您详细讲解是否能用自己的头像申请注册商标。   

根据新《商标法》 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 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 颜色组合和声音等, 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进行商标注册申请。自然人将自己的肖像按照《商标法》 及《商标法实施条例》 的相关规定,在所经营的产品或服务上申请专用权保护,是符合法律程序的,是可以作为商标进行注册使用的。下面为您介绍自己的头像如何注册商标。  

自己的头像如何注册商标   其实在我们生活中以人头像作为商标注册的例子很多。 大家比较熟知的第1381611号“ 陶华碧老干妈” 商标就是用经营者自己的头像作为商标注册。据了解,贵阳老干妈公司于1998年就申请注册了此商标,于2000年4月获得核准注册,核定使用在第30类豆豉、油辣椒(调味品)等商品上, 目前该商标还在有效期内。   当然,以自己的头像注册商标的例子很多,当然, 以自己的头像注册商标的例子很多, 如霸王洗发水,锦和妈中草药跌打酒等等。 那么人头像是不是随便拿来就能进行商标注册呢?   

头像作为商标注册是有法律程序的。个人头像申请注册商标,除需提供相关资质及申请文件外, 还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自然人以本人的肖像申请商标的,提供肖像权人身份公证。由肖像权人本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声明书公证,带身份证、户口本。具体样式如下:   

(2) 以非本人的肖像申请商标的,提供经公证的肖像权人授权使用协定书。在操作层面上,商标局在审查肖像商标时没有办法、也不可能将商标图样与肖像权人一一核对, 也无法逐一核实肖像权人同意将其肖像作为商标申请注册是否为其真实意思表示,所以采取了目前这种声明公证的操作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肖像权人只需要本人到其当地的公证机关,向公证人员陈述其意思,并由公证人员记录并制作书面声明公证,来对此予以证明即可。   

根据新《商标法》第九条、第十条以及第三十一条的相关规定也同样对商标申请合理性作出了一定限制,结合《商标审理标准》中对于肖像权侵权案件审理的解释,未经允许,将他人的肖像做为商标使用或注册将不被接受。如果他人擅自将自己的特征注册为商标,权利人可以提起诉讼,主张自己的在先权利。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肖像都可以注册商标,如伟人的肖像,有可能有违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的肖像也不能进行商标注册。   前些年,“刘德华”商标纠纷闹得沸沸扬扬。四川崇州观胜镇“正宗刘德华板鸭店”的老板刘德华是位土生土长的崇州老人, 其自1980年创办“ 正宗刘德华板鸭店”,为了保护商标,刘德华老人在2004年将“刘德华”三字与自己的头像相结合后向商标局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于2007年5月28获准注册,使用的商品类别为第29类的板鸭、腌肉、香肠。之后“刘德华”板鸭名声日甚。      

自己的头像如何注册商标   明星刘德华的经纪公司发现“刘德华”被注册为商标的情形后,认为其侵犯了明星刘德华的名誉权,损害了刘德华良好的公众形象,请求要求撤销该商标。由于“刘德华”商标由“刘德华”和一位老者的头像组成,与明星刘德华的相貌相差甚远,刘德华老人并未影响明星刘德华姓名的设定、变更以及自由使用的权利,且“刘德华”也不涉及冒用的问题;同时,其在商标注册时将姓名与自己的头像相结合使用,也不会引起他人的混淆与误认。

因此,“刘德华”商标的注册与使用既未侵犯明星刘德华的姓名权, 也不构成不正当竞争。明星刘德华的经纪公司在提出异议后又很快撤回异议。由此可见,姓名相同时,将姓名与肖像相结合会避免混淆,可大大避免重复。同时,用头像和人名作为商标,不仅能提高商品的知名度,还可以防止被他人冒用。  

每个企业公司甚至一个小小的店为了安全都是要进行商标注册的。如果不进行商标注册后期就会出现很多问题,难免会造成一些不必要的麻烦,那么下面来说说为什么要进行商标注册呢?商标不去注册,最最最致命的一个缺点就当你使用这个商品的商标时。

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如果你的商标没有去进行商标注册的话,那么你就没有权利享有这个商品的专用权,这是很实际的一个问题,也是大家最关心的一点。还有一点就是说假设你没有为你的商品注册一个商标的话可能在用到跟你的商品一样的物品的时候,对方已经注册过的了,那么这种情况下的行为就构成了侵权。是需要负一定的法律责任的。

商标注册的过程也是非常繁琐而且很漫长的,注册成功之后哦,那么这个商品就是一个品牌商品,唯一性的,还有他这是受法律保护的;自己也可以创立属于自己的一个品牌或者标志么因为注册商标不是强迫性的,而是跟随个人意愿的,就是说商标使用人对自己要使用的商标是否选择注册,这全部是需要自己决定要不要注册的,不过没有进行注册的商标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这点大家也要清楚,所以建议大家如果有自己的商标的话注册一下还是不错的,毕竟这也是对自己商标的一种保护。

商标注册的流程、步骤、要点等等,想必大家已经一清二楚了。但是这样就能保证商标注册成功吗?最怕的就是耗费了大量时间和金钱,最后还不一定能办理成功!那商标注册有哪些方式?为什么要找商标注册代理公司?今天我们一起来看看!

一、商标注册有两种注册方式! 一种是自己到国家商标总局(办公地在北京)办理商标注册事宜(中国商标法允许本国公民直接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申请)。 另一种方式是委托一家经验丰富的商标代理组织来向您提供商标代理服务。这样,会节省您大量的时间与精力,当然,对方会收取相应的服务费。 

二、是自己直接去国家商标局申请呢,还是通过代理机构办理呢? 其实,相比于自己到商标局办理商标,委托专业商标注册代理公司不但能为申请人节省时间和精力,而且申请商标注册准备的文件和资料商标注册代理公司会帮助事先审查,可以提高注册的成功率。  

三、为什么要找商标注册代理公司? 相对来说,直接到国家商标局办理耗费时间和金钱,最后还不一定能办理成功。找商标注册代理公司的好处有: 

1、省钱。国内商标注册大厅唯一一处在北京,即是位于北京的国家商标总局。如果专程到北京注册商标,差旅费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2、省时。如果交给专业的商标委托了代理公司,从查询、填报直到公告、注册、领证等都是代理公司的事了,可节省不少时间; 

3、省心。商标申请看起来简单,但涉及到的专业知识也很多,办理起来很麻烦。交给商标注册代理公司是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效率更高,更省心。 

4、规范。正规的代理公司都有一套成熟的申报服务流程,从咨询到申报再到售后,各个服务环节都有人员配合,分工明确。在提高效率的同时专人、专事更容易降低出错率,更好的保证服务质量;

5、有保障。完善的售后咨询服务。专业团队在实操过程中会经历各种问题,长期以往丰富的经验积累,会有效的帮助委托人以低价、稳妥的方式处理商标使用中的难题,专业的顾问会及时针对不同的问题进行答疑解惑。

6、效率高。在商标局备案的代理公司都有自己的数字证书,可以进行网申,另外,一些大的代理公司通过技术研发,已经有了自己的内部申报系统,其效率比传统代理机构更高,出错率更低,同时也更利于掌控服务进度和商标状态的可视监测。 找商标注册代理公司的好处有很多,但是还需要提示选择商标注册代理公司的时候一定要擦亮双眼,不要被黑代理公司欺骗。

经商标局实质审查,凡不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的,如商标的构成违反了《商标法》第十条的规定或商标与他人在同一商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核准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该商标注册申请将被驳回,即商标局拒绝了申请人注册商标的请求。驳回以书面的形式进行,商标局签发商标注册申请核驳通知书,简单讲明驳回的理由,连同原申请书件一同寄送申请人。

申请人收到通知书,应仔细阅读,搞清驳回的理由,若对驳回的理由不服,可以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设立的商标复审机构,它独立于商标局,对商标局的决定、裁定进行复审(复议),对当事人之间的争议进行裁定,以监督、配合商标局做好商标授权工作。

商标评定委员会的主要工作内容为:对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的决定、商标局驳回注册续展申请的决定、商标局对商标异议的裁定。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宗旨是保障商标的审查与注册依法进行,维护有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申请人请求复审的应填写《驳回的申请书》,写明申请复审的理由。然后连同商标局驳回的申请书件及《商标核驳通知书》一并交送商标评审委员会,必要时可以附送证明复审理由的相关材料。

与此同时,还应缴纳评审费。申请复审应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申请应在自收到驳回通知之日起15天内进行。商标评审委员会受理复审申请后,集体评审申请人的复审理由和商标局的驳回理由。经评议认为商标局的驳回理由成立的,则做出终局决定维护商标局的核驳决定;若认为申请人的复审理由成立的,则终局决定该商标的注册申请应予初步审定并予公告,将有关材料及终局决定移送商标局,由商标局办理有关审定与公告事宜。

对商标局驳回注册申请的决定请求复审是当事人的一项权利。由于商标的审查受审人员的素质、审查所需的检查手段的影响,商标局的有些驳回决定可能有不妥之处,也正因为如此,经商标评审委员会评审后予以初步审定的约占驳回复审申请的20%左右。所以当事人不要轻易放弃这项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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